4月30日#舟山一醫療機構放射科未給受檢者穿防護服該機構被罰#的新聞衝上熱搜,給我的感覺是,衛健委是吃飽了撐的,又開始作妖了。
一是不是依照規定,受檢者必須做防護才能檢查?
據說處罰的依據是衛生部頒布的《放射線治療管理規定》第二十五條:
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對病人和受檢者進行醫療照射時,應遵守醫療照射正當化和放射防護最優化的原則,有明確的醫療目的,嚴格控制受照劑量;對鄰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組織進行屏蔽防護,並事先告知病人和受檢者輻射對健康的影響。
只看這一段,屬於斷章取義。 《規定》第四條就明確說了:
放射診療工作依診療風險及技術難易度分為四類管理: (一)放射治療;(二)核子醫學;(三)介入放射學;(四)X光影像診斷。
依風險程度不同,防護等級自然也不一樣。
規定中對「鄰近照射野」的屏蔽防護,預設也是指的放射治療操作。 X光影像診斷風險最低,危害最小,只有極少數特殊情況,例如兒童的特殊部位、孕婦等,醫院會採取特殊防護措施,其它大多數情況,都沒有必要。醫院為病人提供更好的防護,衛健委可以建議,但不應該給予處罰,否則防護到位的邊界在哪裡?
試問,患者拍胸部X光,把肚子包嚴實,脖子包嚴實,算不算防護到位?腦袋需不需要包起來?眼睛露出來了怎麼算?手臂腿還露在外面,也受到了輻射怎麼算?規定還說了必須要進行告知輻射對健康的影響,是不是還需要簽署一份同意書,沒有同意書是不是也應該罰款?
二拍片輻射的影響到底有多大?
醫學界有經典的一句話:拋開劑量談毒性都是耍流氓。
依照國家《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》,放射從業者,一年接受的輻射量控制在50毫西弗以下,都是安全的。
只要生活在地球上,人一年所接受的自然環境輻射量,大概就有2.4毫西弗。
拍一次胸部X光片,輻射量大約是0.1毫西弗。
做一次CT,輻射量大約是1-5毫西弗不等。
磁共振沒有輻射。
相較之下,坐一次3小時飛機,接受的輻射量約為0.01毫西弗。
每天抽一包煙,每年接受的輻射有效劑量約10-50毫西弗(也有說法是60-160毫西弗)。
連香蕉都有輻射,吃10根香蕉=拍一張小牙齒。
所以拍片的輻射沒有那麼可怕。應合理避免,但無需過度去宣揚。
為了搶救病人,我們醫護人員也偶爾會陪同患者待在CT室內,沒有防護。
為患者做介入治療的醫生,雖然重要部位有防護,但是也不可能做到全包圍,而且是常年累月地暴露在射線下,接受的輻射劑量比患者大多了。
三整出這種么蛾子新聞,代價會是什麼?
1 更多的醫鬧。原因不用我多說了。大多數人是通情達理的,但是奇葩的人也無所不在,這下又整出一個謳詐醫院的好理由。
2 檢查排隊等待時間更長了。原來拍個片5分鐘,現在防護裝備又穿又脫的,15分鐘都不一定能搞定,原來一個小時做12個的,現在變4個,後面慢慢等吧。
3 檢查成本更高了。防護衣不要錢買的嗎?沒有損耗嗎?誰來買單?
4 患者滿意度更低了。前一個病人碰過的東西,你願意用嗎?
5 醫護人員工作量越來越大了。是不是下一步又要說防護衣沒消毒,要防交叉感染,又整出一堆廬蛾來。
真心希望大老爺們,收了神通吧,不要再瞎折騰一線醫護人員了。醫療服務的價格,都是你們訂下的,5塊錢的盒飯,真的做不出五星級飯店的水平。你們既要又要,臣妾真的做不到啊。真要喜歡扣法律條文,請把《勞動法》先好好貫徹一下,全國人民謝謝了! !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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